◈申請時間:
111年9月1日-111年11月28日止(請於111年9月20前提出申請,按申請時間分三次匯款,90歲以上不需事前申請)
◈發放時間:111年10月4日-111年12月5日。
◈申辦地點及聯絡電話:
五峰鄉公所民政課 (03)5851001分機303-錢小姐 或專線5851250
◈發放金額:
ㄧ、70歲(含)以上-79歲:每人匯款2千元。
二、80歲(含)-89歲:每人匯款3千元。
三、90歲(含)以上:到府發放1萬元。
◈申請資格:當年度農曆9月9日重陽節當天(國曆111年10月4日)滿70歲以上且111年6月30日前設籍五峰鄉未遷出長者。
◈申請資料:
申請書、印章、本人農會/郵局存摺封面影本、通知單(8月中會請村鄰長親送或郵寄)、身分證或戶籍謄本
⚠️若申請人不克前往,可委由受委託人攜帶委託書、雙方印章及證件、本人存摺封面影本至公所代辦。
⚠️若長者於造冊日後過世,可由家屬攜帶印章、現戶謄本、身份證;亡者除戶謄本、死亡證明書至公所申辦慰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