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文化健康站 113年度照顧服務員(1名)暨計畫負責人(1名)第2次徵選公告
民政課
公告內容:

一、缺額、資格及工作內容:

 缺額

資格

工作內容

計畫負責人1名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

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含105年度以前已進用高中畢

業者、宗教型大學或學院畢業),且具原住民身分及符

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領有照服員職類技術士證, 具有老人服務經驗 1

年者。                                                                                                             

(二)領有照服員訓練結業證明書,具有老人服務經驗

2年者。

(三)具社會工作或醫護或老人服務 20 學分以上專業

訓練。

(四)具相關長照服務訓練 50 小 時以上及 1 年以上

老人服務經驗者。

二、若經地方政府評估,無法找到符合第一點學歷要件在

地族人擔任,得放寬學歷至高中或實際居住於原住民

族地區部落在地 10 年以上且符合第一點(一)~(四)

資格之原住民及非原住民,但須請地方政府敘明理由

報原住民委員會核定後始得聘任。

一、主要執行站內行 政管理工作:

(一)研 擬 文 健 站

實施計畫。

(二)規劃部落/社區

長者個別、集體 照

顧服務。 (三)連結

部落內外社福、照

顧資源以 擴充文

健站照顧量能。

(四)督導站內照顧服

務。

(五)督導建置在地照

顧網絡。

(六)督導召開工作小

組會議。

(七)維護站內工作 人

員勞動權益及管

理。

(八)配合原住民族委

員會或直 轄市、縣

(市)政府政策宣

導與 查核(評

鑑)。

二、其他交辦事項。

 照顧服務員(專職1名)

一、具原住民身分(在地者優先)及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優先進用:

(一)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者。

(二)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者。

(三)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者。

二、若經評估在地無法進用符合前點(一)~(三)之照顧服務員,得以至少完成50小時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得於衛福部長期照顧數位學習平臺取得訓練時數)以「助理照顧服務員」進用,並於6個月內取得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始得續聘。

一、主責長者照顧服務(推動站內服務項目),並分工輪流執行相關業務。

二、配合站內行政業務(含財產管理、紀錄建置)。

三、配合普查服務地區照顧需要。

四、配合本所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政策宣導。

 二面試過程需作成紀錄並由面試委員簽名,並依服務經驗、專業背景、族語能力、面試表現及電腦操作情況擇優錄取。

 三、工作時間:一週開站5日:每週一至週五,早上八點至下午四點。

 四、工作地點:竹林文化健康站(地址:新竹縣五峰鄉竹林村2鄰34號)。

 五、薪資:

 

開站五日

工作人員

級距

津貼/薪資

給薪條件(符合各項條件)

計畫負責人

第1級

7,000元

擔任計畫負責人未滿3年

第2級

8,000元

擔任計畫負責人滿3年以上

助理照服員

第1級

31,000元

以照服員資格第二點進用

照服員

(月薪制)

第1級

33,000元

以照服員資格第一點進用

第2級

35,000元

(1)      擔任文健站照服員滿2年。

(2) 取得照服員證照/社會工作師證照/護理師證照/中餐烹調證照(丙級以上)其中之1。

(3) 取得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第3級

35,500元

(1) 擔任文健站照服員滿3年。

(2) 取得照服員證照/社會工作師證照/護理師證照/中餐烹調證照(丙級以上)其中之1。

(3) 取得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第4級

36,000元

(1) 擔任文健站照服員滿4年。

(2) 取得照服員證照/社會工作師證照/護理師證照/中餐烹調證照(丙級以上)其中之1。

(3) 取得優級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備註】

 

照服員於111年度以前依「111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規定已取得第2級薪資級距者,維持以每月3萬4,000元薪資進用。

  六、繳交證件: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畢業證書、證照、結業證書、族語認證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

  七、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2月26日(星期一) 下午5時止(例假日除外),請備妥相關繳交資料親送本所民政課 (地址: 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6鄰95號)。

  八、甄試時間:

    (一)報到時間:113年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時整。

    (二)面試時間:113年2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

  十一、進用時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採不定期契約,原則經每年度考核通過者,得繼續聘用,倘補助機關不再補助計畫經費,則依當年度計畫屆滿而停止聘用)。

  十二、聯絡方式:有意者請至本所民政課辦理報名登記,相關問題請電洽(03)5851001*303陳小姐、(03)5851001*301 朱小姐。

  十三、錄取通知方式:錄取者將以電話通知,並張貼公告於本所官網。

  十四、備註: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迴避任用之情事: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應迴避人員,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任用者,不受前項之限制。)

 

附件下載:報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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