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函轉新竹縣政府112年4月13日府產都字第1120348927號函,茲關於內政部營建署為推動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策,擬派員至各公寓大廈進行宣導,請協助轉知轄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二、包租代管問與答: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504.aspx?mode=QA&PGID=203
三、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有兩種方案,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包租方案:政府獎勵及補助租屋服務事業(以下簡稱業者)承租住宅,由業者與房東簽訂3年包租約後,於包租約期間內業者每月支付房租給該房東,再由業者以二房東的角色,將住宅轉租給房客(一定所得以下或弱勢者)
,並管理該住宅 (開發及管理流程)。
(二)代管方案:業者協助房東出租住宅給房客(一定所得以下或弱勢者),由房東與房客簽訂租約,業者負責管理該出租的住宅(開發及管理流程詳附件2)。
(三)包租與代管的差異:
辦理方式 | 房客資格 | 空置期 | 糾紛處理 | 風險評估 |
---|---|---|---|---|
包租方案 | 一般戶 弱勢戶 |
房東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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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管方案 | 一般戶 弱勢戶 |
房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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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提供優惠措施如下:
(一)業者進行房客定期關懷訪視,若房客有緊急危難時,由業者通報地方社政單位評估並視情形結合資源提供相關協助。
(二)代管方案之房客因緊急事由,致生活陷於困境,經直轄市主管機關會同社政主管機關評估認定無力支付租金者,且簽訂還款計畫後,得由政府代為墊付租金(最多不得超過3個月,並以1次為限)。
(三) 房屋稅+地價稅+租金所得稅有減免。
(四)3費有補助:
公證費: 3000 件/次
修繕費: 10000元 年/屋
居家安全險費: 3500 年/屋
(五)提供房東、房客3年專業租屋管理服務,免服務費。
五、新竹縣受理社會住宅單位及聯絡窗口: 新竹縣政府產業發展處 (03)551-8101 或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02)2100-6300轉2 租賃組
業者電話: 1. 兆基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竹縣 分公司 0800-666-444 2. 大管家租賃住宅代管有限公司 0800-002-255
詳細申請資訊請看內政部營建署官網及附件 !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504.aspx?mode=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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