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辦期程: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申辦地點:桃園市各區公所人文課(復興區公所社會課)及桃園市各區戶政事務所。
(三)申辦對象:設籍於桃園市之原住民。申請人非原住民,依據原住民身分法取用或並列原住民族之傳統名字(回復傳統姓名)而取得原住民身分者,亦可申請。
相關資訊請參考附件,亦可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官網下載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