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110年度五峰鄉首次發放重陽節敬老禮金
民政課
公告內容:

發放期間: 110年10月1日-12月31日

致贈金額:

1.70歲(含)-89歲:  每人發放 兩千元(轉帳匯款)

2.90歲(含)以上: 每人發放 壹萬元 (到府發放)

 領取資格:  當年度農曆9/9日重陽節(含當日)70歲(含)以上且110/6/30日前設籍本鄉未遷出之長者且未於發放敬老禮金期間遷出及出境二年以上

                、若長者於造冊日後至發放期間死亡,改以領慰問金

受理時程: 110年10月1日至110年12月1日止,可洽戶籍地鄉公所提出申請

70-89歲申請應備文件:

請於110年9月30日至本所民政課或村辦公處提出申請並攜帶以下資料填寫金融帳戶申請書

  1. 申請人身分證、五峰農會存摺(其他存摺須扣手續費)
  2. 代理人請提供申請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申請人的五峰農會存摺、印章

預定轉帳匯款時程: 110年10月30日撥款至長輩指定帳戶(若不及於期限內提出,本年度仍發放現金,年度方能轉帳匯款)

 

公所會於9月陸續請村幹事親送通知單至長者戶籍地

 

有關詳細發放諮詢逕洽五峰鄉公所民政課(03)5851001分機303錢小姐 或者社福專線585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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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載:新竹縣五峰鄉公所重陽節敬老禮金實施要點.docx
附件下載:新竹縣五峰鄉公所重陽節敬老禮金110年金融帳戶申請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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