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期間: 110年10月1日-12月31日
致贈金額:
1.70歲(含)-89歲: 每人發放 兩千元(轉帳匯款)
2.90歲(含)以上: 每人發放 壹萬元 (到府發放)
領取資格: 當年度農曆9/9日重陽節(含當日)70歲(
、若長者於造冊日後至發放期間死亡,改以領慰問金
受理時程: 110年10月1日至110年12月1日止,
70-89歲申請應備文件:
請於110年9月30日至本所民政課或村辦公處提出申請並攜帶以
- 申請人身分證、五峰農會存摺(其他存摺須扣手續費)
- 代理人請提供申請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申請人的五峰農會存摺、
印章
預定轉帳匯款時程: 110年10月30日撥款至長輩指定帳戶(若不及於期限內提出,
公所會於9月陸續請村幹事親送通知單至長者戶籍地
有關詳細發放諮詢逕洽五峰鄉公所民政課(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