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1
公告內容:
一、依據旨案規定辦理,並提供最近一次受理申請相關訊息如下:
(一)申請日期:113年2月1日至113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窗口:桃竹苗分署,聯絡人 王先生,連絡電話:03-5583456分機221。
(四)提案原則:依本要點第11點規定,每單位於各分署轄區內限提一案,經所轄分署評估其組織規模及執行計畫具承載能力者,不在此限。如有下列情形,得分別或合併提案:
1.辦理本要點第5點所定多項業務者。
2.辦理本要點第5點所定單項業務者,設有多個服務據點者。
3.其他經所轄分署評估有必要者。
(五)說明會辦理資訊:共辦理3場次,每場次預計60人參與(額滿為止),報名網址:https://super.link/5HnvT。
1.北部場次:
(1)時間:113年1月30日(二)上午10時。
(2)地點: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10樓1008會議室。
2.南部場次:
(1)時間:113年1月26日(五)上午10時。
(2)地點:本屬高屏澎東分署視聽大樓B201會議室。
3.線上場次:113年1月31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二、檢附旨揭實施要點、申請表各1份,相關申請資料得至「勞動部45+就業資源網」下載(網址https://www.45plus.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