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犬颱風】公告劃定警戒區域
民政課
公告內容:

主 旨:公告劃定「尖石鄉、五峰鄉山地經常、特定管制區、大鹿林道、頭前溪沿岸、鳳山溪沿岸、霄裡溪沿岸及竹北市、新豐鄉海岸(港口)沿岸、坡頭漁港、新港里漁港、鳳坑漁港、山腳漁港等區域範圍」為警戒區,非持有通行證件,不得進入,自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12時起至112年10月6日08時。
依 據: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第1項第2、3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 茲為因應小犬颱風災害防救需要,特由本縣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楊文科劃定「尖石鄉、五峰鄉山地經常(特定)管制區、大鹿林道、頭前溪沿岸、鳳山溪沿岸、霄裡溪沿岸及竹北市、新豐鄉海岸(港口)沿岸、坡頭漁港、新港里漁港、鳳坑漁港、山腳漁港等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特予公告。
二、 違反本公告者,將依災害防救法第55條第2款(第3款)規定舉發及開罰。
三、 附警戒區域公告表1份。

 

 

 

 

附件下載:小犬颱風警戒區公告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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