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鄉公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公告(第五次)
民政課
公告內容:

主旨: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新冠肺炎(COVID-19),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面延長疫情三級警戒至110年6月14日,本所防疫措施如第五次公告事項。

依據: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新竹縣政府防疫規定與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

一、原定「五峰鄉長盃少棒邀請賽」、「原動力鄉長盃慢壘賽」及「狂犬病疫苗免費施打活動」均延後辦理,後續辦理時間視疫情狀況再行公告。

二、新瓦屋及希望廣場之甜桃展售活動取消辦理。

三、本鄉露營區、峰市集至6月14日暫停營業,開放時間視疫情狀況調整;加強通知旅宿業者全面自主停止營業至6月14日。

四、原住民族館、張學良故居、賽夏族矮人祭場文物館及五峰鄉圖書館自即日起暫停對外參觀開放,開放時間視疫情狀況調整。

五、全鄉村鄰集會所、活動中心、公所辦公廳舍、五峰鄉多功能體育館及各級學校暫停對外開放租借,開放時間視疫情狀況調整。

六、宗教活動、部落會議、調解委員會、土地審查委員會、文化健康站及物資發放活動等均暫停辦理,開辦時間視後續疫情狀況再行通知。

七、農林漁牧普查作業至5月28日前改以電話訪問進行。

八、觀霧國家森林遊樂區自5月18日至6月14日暫停開放。

九、大鹿林道進出入人數管制上限30人;羅山林道、霞喀羅古道、鵝公髻山步道、白蘭古道等及四村各產業觀光步道設立告示牌自即日起至6月14日勸導一般遊客避免前往。

十、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自110年5月19日起至6月14日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本鄉轄內五峰國中、五峰國小、桃山國小、花園國小、本所附設幼兒園及聖心幼兒園全面停課。

十一、全鄉防疫消毒清潔作業地點:行政中心及周邊環境(鄉立附幼、圖書館、郵局、衛生所、分駐所、戶政事務所、五峰國中、多功能體育館)、四村辦公處、清泉風景特定區等(含張學良故居、峰市集、泡腳池、原住民族館周邊、頭目廣場周邊及藝術之森周邊)。

十二、全國各地國稅局自即日起至5月28日止全面停止對外提供所得稅報稅臨櫃服務。

十三、本所自110年5月21日起實施分區辦公:本所A棟辦公室、本所B棟辦公室、活動中心及圖書館。

十四、本所自110年5月22日(六)起每週六、日於本鄉舊檢查哨設置關懷服務檢溫站至110年6月13日(日)止,凡體溫超過37.5度C(含)以上者,請勿進入本鄉;凡進鄉者全程配戴口罩。

十五、即日起本縣境內全體民眾(含本國人及外國人)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如有違反,經勸導後仍不配戴口罩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十六、即日起至110年6月8日止,本縣餐飲業、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百貨公司、量販店、連鎖加盟店、市場、商圈或其他相類似提供現場餐飲之場所,禁止提供現場飲食,可實名(聯)制外送或外帶;違反或拒絕改善者,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十七、其他相關防疫規定視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新竹縣政府最新規定滾動式修正。

回列表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