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非法農藥聯合查緝小組設置要點」第四點修正案
農業經濟課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0 條規定辦理。

二、隨函檢附「新竹縣政府非法農藥聯合查緝小組設置要點」第四點修正條文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附件下載:第四點修正條文.pdf
附件下載:修正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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