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原函及「猴痘是什麼?」宣導資料
民政課
公告內容:

一、主旨: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原函及「猴痘是什麼?」衛教宣導資料1份~

二、依據: 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3月27日原民社字第1120013422號函辦理。

三、內容:我國自本年2月26日出現首例本土病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與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持續積極辦理猴痘防治工作,包括強化監測與通報機制、猴痘疫苗與治療藥物等,且建立檢驗網絡與民眾溝通。

              猴痘病毒感染淺伏期可長達21天,主要的傳播方式為透過密切接觸確定個案的皮疹或液體造成(包含:任何形式的性接觸、擁抱、親吻等),其他的飛沫傳染(但需長時間面對面接觸)、接觸受汙染物品表面或感染的動物。

四、感染之症狀: 出現不同型態皮膚病灶(如: 皮疹、斑疹、斑丘疹、水泡、膿疱等,於臉部、四肢及生殖器等部分),可能伴隨發燒(大於38度c)、畏寒/寒顫、出汗、頭痛、肌肉痛、背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

 

有相關症狀,請配戴口罩並安排就醫!

附件下載:原民會來函
附件下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
附件下載:猴痘防治宣傳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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