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年新竹縣政府敬老禮金申請時間於112年4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止📣
民政課
公告內容:

《112年新竹縣政府敬老禮金發放1萬元申請事宜📣📣》

ㄧ、申請時間:
112年4月1日至同年9月30日止。(前一年度已申請符合者,今年不用另外再申請(!))

二、發給對象:
112年12月31日前已滿65歲,於民國94年8月1日以後設籍,並截至申請日當日已連續設籍本縣滿十年者。

三、申請文件:
👉請向戶籍地(五峰鄉)公所民政課申請!

申請書、切結書、個人三個月內戶籍謄本、申請人及保證人的印章、110年個人所得清單(國稅局申請)、個人財產清單(國稅局申請)、本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四、發放禮金時間:
(以郵局轉帳撥款!但因法院執行命令致帳戶無法正常提領時,可填具切結書及收據並檢附法院執行命令影本1份申請改匯他人帳戶)
1、前一年度已申請審核通過及112年4月1日至5月31日提出申請並審核通過者暫訂「年中」發放。

2、112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提出申請審核通過者暫訂「年底」發放。


五、以下為不符此列申請對象:
(ㄧ)、現職軍公教及公營事業員工。
(二)、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
(三)、領軍人退休俸(終身生活補助費)、政務人員、公教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月退休(職)或領取一次退休(職、伍)金。
但民國69年1月1日前以前領取政府編列預算發給之一次退休金(職)金之軍公教及公營事業職員工,不在此限。

(四)領有老年農(漁)民福利津貼者。

(五)領有榮民就養給與者。

(六)個人一年所得超過50萬元以上

(七)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超過500萬元以上。
(八)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九)最近一年內居住國內未滿183天。

☎️詳細洽詢電話五峰鄉公所民政課03-5851001 分機303或社政專線03-5851250錢小姐

附件下載:新竹縣政府來函
附件下載:新竹縣政府112年敬老禮金實施計畫
回列表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