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辦理「111年度鄭豐喜(中、重、極重度肢體障礙者家庭子女)獎學金」1案
民政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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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有關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辦理「111年度鄭豐喜(中度、重度、極重度肢體障礙者家庭子女)獎學金」1案

                請於111年10月15日前提出申請!

依據: 新竹縣政府111年9月19日府社身字第1110380639號函辦理。

《申請資格》: 肢障者之子女,係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別為肢障者,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子女就讀大學、專科、高中、國中、國小者,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具有學籍學生,在法定修業年限內予以獎助。

《獎助金額》: 以戶為獎助標準,由基金會審核,評定每戶清寒點數,按照該年度籌募之獎助金額,比例公平發放各戶獎學金。

《申請應備文件》:

1.填寫申請書(請簽名並蓋章/證名人為村(里)長以上或子女學校老師,請親筆簽名)

2.家境調查表(有中低/低收入戶證明請附)

3.申請人身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確認是肢障中度以上)  

4.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5.全新彩色生活照1張(要顯示身障狀況)

6.在學子女最新學期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申請人所有在學子女110學年度上下學期學生證,如換新學校,請回原校申請, 若附影本請加蓋校章)

7.家境狀況敘述(600字)

8.自我查核表

 

《評審標準》: 1.父母障礙程度  2.家庭經濟狀況 3.在學子女人數及學業成績(在學子女年鄰不得超過30歲)

 

詳細申請資訊內容請看附件或洽本所民政課電話03-5851001分機302或303

 

 

附件下載:函
附件下載: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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