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營建署辦理111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延長受理之事宜
民政課
公告內容:

轉知內政部營建署辦理111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延長事宜

旨案原訂於公告受理申請期間至111年8月31日(星期三)

延長受理至111年10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申請資格中之租賃契約起租日則配合延長為111年11月30日(含)前;

其餘申請資格、申請方式、計畫戶數、補貼額度、受理之申請機關、應檢附文件、其他必要事項同

內政部營建署前揭111年6月17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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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載:內政部營建署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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