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營建署辦理111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延長事宜
申請資格中之租賃契約起租日則配合延長為111年11月30日(含)前;
其餘申請資格、申請方式、計畫戶數、補貼額度、受理之申請機關、應檢附文件、其他必要事項同
內政部營建署前揭111年6月17日公告。
♦詳細資訊請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