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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本會代表依行政區域與人口分佈情形,劃分三個選舉區,均由轄區公民分區選出,第一選區代表名額一名,第二選區代表名額二名,第三選區代表名額二名,合計五名。本會置主席、副主席各一席,由當選之鄉民代表互選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代表會職權主要為議決鄉預算、審議鄉決算報告、議決有關提案,接受人民請願案及督促鄉公所各項施政業務等,發揮為民喉舌,造福五峰的職責,以謀求全體鄉民的最大福祉。

鄉民代表選舉區

第一選區 大隘村選區代表名額: 2 席
第二選區 桃山村選區代表名額: 3 席
第三選區 花園村、竹林村選區代表名額: 2 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