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公告內容:
一、缺額、資格及工作內容:
資格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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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負責人 1名(兼職性質)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含105年度以前已進用高中畢業者、宗教型大學或學院畢業),且具原住民身分及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領有照服員職類技術士證,具有老人服務經驗 1年者。 (二)領有照服員訓練結業證明書,具有老人服務經驗2年者。 (三)具社會工作或醫護或老人服務 20 學分以上專業訓練。 (四)具相關長照服務訓練 50 小 時以上及 1 年以上老人服務經驗者。 二、若經地方政府評估,無法找到符合第一點學歷要件在地族人擔任,得放寬學歷至高中或實際居住於原住民族地區部落在地 10 年以上且符合第一點(一)~(四)資格之原住民及非原住民,但須請地方政府敘明理由報原住民委員會核定後始得聘任。 |
一、主要執行站內行 政管理工作: (一)研擬文健站實施計畫。 (二)規劃部落/社區長者個別、集體照顧服務。 (三)連結部落內外社福、照顧資源以擴充文健站照顧量能。 (四)督導站內照顧服務。 (五)督導建置在地照顧網絡。 (六)督導召開工作小組會議。 (七)維護站內工作人員勞動權益及管理。 (八)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或直 轄市、縣 (市)政府政策宣導與 查核(評鑑)。 二、其他交辦事項。 |
一、具原住民身分(在地者優先)及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優先進用: (一)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者。 (二)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者。 (三)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組)畢業者。 二、若經評估在地無法進用符合前點(一)~(三)之照顧服務員,得以至少完成50小時照顧服務員訓練課程(得於衛福部長期照顧數位學習平臺取得訓練時數)以「助理照顧服務員」進用,並於6個月內取得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始得續聘。 |
一、主責長者照顧服務(推動站內服務項目),並分工輪流執行相關業務。 二、配合站內行政業務(含財產管理、紀錄建置)。 三、配合普查服務地區照顧需要。 四、配合本所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政策宣導。 |
二、面試過程需作成紀錄並由面試委員簽名,並依服務經驗、專業背景、族語能力、面試表現及電腦操作情況擇優錄取。
三、工作時間:
- 照服員:一週開站5日:每週一至週五,早上八點至下午四點。
- 計畫負責人:工作為兼職性質,上班時間採彈性制,並配合公所完成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點:茅圃文化健康站(地址: 311新竹縣五峰鄉南清公路408號)。
五、報到日期:113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9時。
六、薪資:
開站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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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員 |
級距 |
津貼/薪資 |
給薪條件(符合各項條件) |
計畫負責人 |
第1級 |
7,000元 |
擔任計畫負責人未滿3年 |
第2級 |
8,000元 |
擔任計畫負責人滿3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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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照服員 |
第1級 |
31,000元 |
以照服員資格第二點進用 |
照服員 (月薪制) |
第1級 |
33,000元 |
以照服員資格第一點進用 |
第2級 |
35,000元 |
(1)擔任文健站照服員滿2年。 (2) 取得照服員證照/社會工作師證照/護理師證照/中餐烹調證照(丙級以上)其中之1。 (3) 取得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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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級 |
35,500元 |
(1) 擔任文健站照服員滿3年。 (2) 取得照服員證照/社會工作師證照/護理師證照/中餐烹調證照(丙級以上)其中之1。 (3) 取得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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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級 |
36,000元 |
(1) 擔任文健站照服員滿4年。 (2) 取得照服員證照/社會工作師證照/護理師證照/中餐烹調證照(丙級以上)其中之1。 (3) 取得優級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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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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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於111年度以前依「111年度推展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文化健康站實施計畫」規定已取得第2級薪資級距者,維持以每月3萬4,000元薪資進用至113年12月。 |
七、資格條件:
(一)男女不拘。
(二)學歷高中(職)_以上,如具文書處理技能尤佳。
(三)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與抗壓性高者,臨時交辦工作配合度高。
八、繳交證件:報名表、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足以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證照、結業證書、一吋照片、一張族語認證證明文件或其他證明文件。
九、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7月8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例假日除外),備妥相關資料親送本所民政課 (地址: 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6鄰95號)。
十、面試說明如次: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7月8日下午5時止(例假日除外)。
(二)面試時間:113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
十一、進用時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採不定期契約,原則經每年度考核通過者,得繼續聘用,倘補助機關不再補助計畫經費,則依當年度計畫屆滿而停止聘用)。
十二、聯絡方式:有意者請至本所民政課辦理報名登記,相關問題請電洽(03)5851001*306江小姐。
十三、錄取通知方式:錄取者將以電話通知,並張貼公告於本所官網。
十四、注意事項:
(一)錄取者應依本所通知時間內完成報到,如未報到或逾期者視同放棄,所遺缺額依排序先後遞補。
(二)錄取者須報到後10日內繳驗公立醫院體檢證明(體檢費用需自付),不符標準者將取消錄取資格,並將通知次序位者遞補之。
十五、接聘後無法勝任者或提前離職者,須於1個月前告知。
十六、備註: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所定迴避任用之情事: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 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應迴避人員,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任用者,不受前項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