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關於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普通考試(以下簡稱高普考)多數考試類科自民國113年1月1日減列應試專業科目後,各機關擬依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以下簡稱調任辦 法)規定,以學分或訓練時數認定職系專長及辦理調任相關作業事項
人事室
公告內容:

一、依新竹縣政府府113年5月21日人力字第1134654432號函辦理。

二、檢附相關事項如附件。

附件下載:銓敘部_調任.pdf
附件下載:調任相關作業說明.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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