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公私有林整合經營與輔導執行注意事項」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以林產字第1132440056A號令訂定發布及「公私有林整合經營與輔導作業流程」,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農業經濟課
公告內容:

一、依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13年5月9日林產字第1132440290A號書函辦理。

二、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5月15日府農森字第1130356415號函辦理。

附件下載: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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