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3年5月2日北市原綜企字第1133004348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於112年3月1日起公布實施,內容臚列如下:
(一)參訪地點:臺北市立動物園、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貓空纜車、臺北市兒童新樂園、凱達格蘭文化館等 場館門票優免 。(參訪單位之相關住宿、交通、餐飲等費用請自理。)
(二)參加對象:全國55個原住民鄉(鎮、市、區)之原住 民學生。
(三)申請資格與條件:
1、由原住民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2、參訪學生以弱勢或有特殊傑出表現者為優先。
3、一案以30位學生為原則,填具申請表後於參訪前14日函送本會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