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訂定「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環境品質提升計畫申請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文化觀光課
公告內容:

一、依據經濟部113年1月11日經商字第11368000090號函辦理。

二、檢附「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環境品質提升計畫申請作業要點」、逐點說明各1份。

三、本案經檢討後,無須辦理英譯。

附件下載:20240112112654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環境品質提升計畫申請作業要點說明.pdf
附件下載:20240112085706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環境品質提升計畫申請作業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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