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埔心鄉公所112年12月26日心鄉圖字第1120018445號函辦理。
二、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32條規定暨彰化縣埔心鄉民代表會第二十二屆第五次臨時會審議議決通過(112年12月25日心鄉代字第1120000936號函)辦理。
三、檢附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