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周延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權益!
依據: 新竹縣政府111年12月29日府社身字第1113832199號函暨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12月28日社家障字第1110761642號函辦理。
一、依「公有售電業供給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心障礙者家庭之資格認定;維生器材及必要輔具之適用範圍及電費計算方式
之附件-各項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每月優惠度數及優惠月份表,冷氣機優惠度數期間為每年5月至10月,電暖器優惠度數期間為12月至隔年2月。
二、因電費帳分單月及雙月帳單兩種,為保障接受冷氣機及電暖器優惠度數之民眾權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全國身心障礙福利資訊整合平台已增加-帳單月份欄位,
民眾申請補助時,聯絡電話以手機為主,市話為輔!
♦詳細資訊請看附件或洽詢民政課錢小姐03-5851001分機303或社政專線03-5851250